2017年成都市彭州市公租房年审流程

2017年成都市彭州市公租房年审流程
2025-04-08 17: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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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要件
1.诚信承诺书
2.收入证明
3.个人收入情况说明
(二)附件
未保障且符合下列优先优待条件之一的家庭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
(3)建国前老军人;
(4)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5)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
(6)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老人;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复核家庭应诚信申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及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单位或个人,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对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中,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未如实提供家庭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其行为记入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其全部家庭成员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三)办理程序
1.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受理并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复审,复审结果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
2.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保障性住房资格。
3.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时,将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和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同步调整家庭类别,换发《通知书》。
4.保障类别未发生变化的家庭不换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