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法同时还规定,教师聘任制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学校和教师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形成聘任合同关系。聘任合同以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等方面的条件,并支付工资。实行聘任制的学校要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
✔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
✔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的合同行为。
聘用制编外教师,通俗点讲是签合同工作的,没有编制
一般待遇没有在编教师的好,但是也有聘用制拿高工资的人,看能力和学校单位。
现行的教师主要采用聘任制方式,聘任后是正式教师。实施教师聘任制,是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