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您好: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唐刀是直刀参照打刀或者苗刀吧,太刀有一定弯度,楼上说的那是野太刀。也就是大太刀,那是打仗时候背在身后,用来砍骑兵的,太刀你可以理解为骑兵刀,打刀可以理解为步兵刀,虽然唐刀和日本剑有渊源,但是时间太久了,两种武器已经自成一脉了。至于你说的武士刀个人不确定是什么,因为有打刀冠以太刀名的,还有太刀冠以打刀名的,武士一般带太刀和打刀,装备方式不一样,还会再带一把小的协差,那是用来剖腹用的,另外不用理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