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不得买卖和赠与。2、父母赠与行为无效,不存在税收和公证费问题。3、子女达到分户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安排宅基地,原宅基地面积大的,也可以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分户条件(各省有异)大致如下:1、子女有2人以上;2、一人成家分户;3、独立户口本、独立土地承包合同。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子女1人的,不允许分户。即使家庭内部“分家”了,也不能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