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病历和x光片交出来,和能否拿工资没任何关系,老板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不要误了一年的期限。参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老板是违法的,你可以将病历及X光片做复印件和电子备份,以防原件遗失,然后进行工伤认定,如公司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骋请专业律师,起诉公司。放心工资一分也不会少。
建议尽量与老板协商解决。
看了你的题面,你是在工作中受伤了,且已经住院治疗伤好出院,想报工伤。老板让你提供病历和x光片。如果他真拿工资相威胁那他肯定违法了。不过我想告诉一下报工伤的流程供你参考:一、治疗时需在当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二、工伤鉴定有专门鉴定机构结合你疗伤医院证明来确定伤残等级。三、你所在单位依据鉴定结果申报工伤。四、申报批准后你方可享受工伤等级待遇。
你可以把病历复印1份给他,原件要自己保存好,X光片就一份不能给,以后评工伤还的用,老板不给你工资是违法的
这属于违法的,工资和工伤两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