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合法遗嘱形式有: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遗嘱;
2、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
3、两个在场见证人并由其中1人代书的代书遗嘱;
4、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制的录音遗嘱;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人见证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归纳的形式都是合法有效的立遗嘱形式,并非经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效。
其中,有效遗嘱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第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四,遗嘱类型、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遗嘱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力,自书遗嘱只要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也是有效的,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当有几份遗嘱内容不相同的时候,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