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2025-02-25 03:24: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之前是需要办理备案的,材料如下:
本地生育备案:本人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费用结算发票
5.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合肥生孩子不花钱医院汇总
合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汇总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准生证)
生育证(二孩准生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参考资料http://more.baidu.com/bszn/shengyubx/20141202/n35227.html

回答2: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 婴儿出生证。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 医疗费用申报单;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 本人的病历本;

  5. 生产收费原件;

  6. 费用明细单;

  7.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3:

你老婆那边不能报,你可以报,但是标准会比较低。生育险是保障女职工生育的,双方都交有社保的情况下在哪边报都可以,不过男方报的标准会低很多。但是你的情况是女方没有社保的,那就只能在你这边报了。跟户口没有关系的。

回答4:

你最多可以申请500块的护理津贴

你的生育保险不能给你老婆报销生育费用,合肥只有参保女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报销

http://www.ahhfld.gov.cn/n1105/n32819/n169066/n169927/n170144/5423515.html

回答5:

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职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生育津贴。在本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和符合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的男职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津贴、补贴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