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跟姐姐离婚 但是她不能走 让她把孩子带大在走”:太可恶!不要人家了、和人离婚还要限制人家自由、还要让人家为他带大孩子再走,他以为他是谁?!!!
2、如果你姐不同意离婚:他离不了!孩子在哺乳期内,他无权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他的起诉;另一个离婚的办法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你姐不同意就无法达成协议也就无法离婚。
3、他想达到离婚的目的:除非他同意你姐的离婚条件(他还来提什么“离了也不许走、得给他把孩子带大再走?他没资格提条件,只有你姐有资格和他提条件,不答应你姐的条件他就甭想离婚!!)、你姐和他协议离婚;或者是你姐想了你姐到法院起诉他离婚。
4、“他们离婚了 姐姐可以得到什么”:
(1)如果是协议离婚:两人协商一致就成,你姐能得到什么,就看你姐提什么条件、就看他答应什么条件了,只要他答应的就可以。
(2)如果是你姐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不满一周肯定归你姐,你姐可以索要抚养费(他收入的20%-30%);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你姐能拿出他有外遇的证据,可以要求少分给他一些财产;如果有他在外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还可以告他重婚罪;如果仅有他在外与她人同居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5、“姐姐怎么样才能把损失讲的最少 大概可以得到多少索赔”:
(1)弄清两人共有财产的底、找到他有外遇或者在外与她人长期同居或是有重婚行为的证据。
(2)至于可以得到多少赔偿:不好说,如果是协商,他给多少你姐就可以拿到多少;如果是到法院判,离婚只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赔偿一说;但如果你姐有他在外与人同居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几千元吧。没有他重婚、与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人的证据的,就不能索要赔偿。
6、“户口还能过来么?”:很难了,如果不离婚,你姐的户口想过来还要等好多年,离婚了就无法办理夫妻投靠了,除非你姐以后再找个有北京户口的老公。
现在你哥哥还不能提出与姐姐离婚,因为孩子还没到一岁。北京王律师
要离婚。怎么离?让他离个给我看看。
如果说男方有责任的话,女方可以分得较多财产。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基础,能够组合在一起,尽量在一起生活.对您朋友的问题,只能去做他爱人的工作。不妨让他爱人的家人去劝说一下,或许能有所帮助。
其一离不了,孩子太小.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的都不会判离,如果你姐姐要想在托他半年的话就表态不同意离婚,然后再协商钱的事.这样也比较好说,如果要是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现在只是说你哥有外遇,但是有证据吗?如果证明是过错方那就多少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