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工作的城市不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或是在上述地方,但不是国家机关单位,则,劳动合同中如此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认可,就没什么不合适的,顶多让员工感觉不太好而已
可以这么约定,但,如果你不同意,你不与公司签协议就是了。
民事合同,双方同意,不过你不舒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