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12日,由全球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会议通过了《管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
科纲要》。为了进一步引起各国、各地区对毒品问题的重视,会议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项建议在同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在距全球确立“国际禁毒日”148年前的1839年6月3日,清政府以林则徐为代表的“主禁派”,为国家民族计,在虎门销毁了100万公斤的毒品。
1840年,因销毁毒品而导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中国作为战败国,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割让香港,赔款2100万两白银。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打入北京,火烧圆明园,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赔款1600万两白银。
每年的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20世纪80年代,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