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判断题求答案~100分求答案

2025-03-05 05:22:5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一百一十三条

2、一百二十条

3、五十二条

4、三十八条(八)项

5、错。《企业财务通则》第8章第32条规定:(5)向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股东)分配。企业分配给投资者(股东)的利润,一般以各投资者(股东)的投资比例(持股数)为依据,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但若公司用盈余公积补亏后,为维护其企业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以用盈余公积分派股利,但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