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用人单位记过就是罚款,记小过罚180元,记大过罚540元,这合劳动法规定吗?

2024-11-22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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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资支付条例有迟枝说明:

第十五条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码宽敏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巧陪。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2:

1、在有工会的公司,必须要与工会有协商的程序,否则无效。
2、假如备高锋在劳动合同和规章仿晌制度里面有明确约定的,并且程序上也合法,这种罚念晌款的规定是有效的。但是罚款的数额是有限制的,不能扣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

回答3:

符合。只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只要不是过于苛刻就可以。

回答4:

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定,当月扣款后所剩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就属于违返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