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是太懂,但是我想他们应该是这样操作的: 你交话费的时候,他不作为收入处理,再说也不符合收入确认定义,计入预收账款,待你消费在冲减预收账款,同时确认收入;而你交100送100的也不是真的送给你100块,是到月底的时候减免你相应的费用,比如20元,这样他可以少记发生收入20元,也可免除这部分的税费,等到下月初,再给你冲回20元,月末减免20,月初冲回,这一正一负,等于没送,他这样绕来绕去,确认收入的时候都可以少记20元,这点你的月底打发票的时候可以看到,减免部分不作为你的费用,就算你要报销者部分,移动公司需要单独开具给你发票,你才可以报销被其减免的这部分,我想应该就是这样了! 仅属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