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奶奶的“初衷”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是“街坊邻居都知道”也没有作用。
2、如果是你奶奶在临去世时、病情危急的情况下说了口头遗嘱“把房子给你,让你娶妻生子用”、而且“街坊邻居都知道”的话:口头遗嘱有可能有法律效力,你可以找到几个邻居作证、然后起诉到法院请求按你奶奶的口头遗嘱由你继承此房,有了法院的判决后你可以持判决、带上房产证、你的身份证去办理房产过户,过户到你名下后就是你的了。
3、但如果你奶奶的“初衷”不是在临去世病情危急的情况下说的:口头遗嘱即使你有邻居证明也无效,不能按你奶奶的“初衷”分配此房:这房只能适用法定继承处理。
4、你是“孤儿”是什么意思?
(1)如果你是你奶奶的亲孙子、只是父亲去世早:你有代位继承你奶奶遗产的权利,此房应由你、你姑姑、大伯、叔叔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2)如果你与你奶奶没有血缘关系、只是老人收养了你但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你对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只能作为奶奶生前扶养的人在分割遗产时获得适当份额的遗产。
总之:(1)如果你无法证明你奶奶的“初衷”即口头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的:你就不可能一人独得此房,只能和其他人共同均分,应办的手续是:协商各自的份额、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解决,协商或判决后确定房产归谁,得到房产的人补偿其他人相应份额的房价款。
或者:其他继承人(你姑姑、大伯、叔叔全部同意放弃继承、并给你写下放弃继承的声明或协议后:你也可以得到房子全部产权:让他们写下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你再带上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公证后声明、你奶奶的死亡证明等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就行了)
(2)如果你能找到证据证明你奶奶的“初衷”是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可以主张按遗嘱继承此房,具体程序上面已经叙述。
1、把街坊邻居都知道的事实(你奶奶想把房子给你)、你的姑姑,大伯和叔叔放弃继承的证明到公证处公正!
2、带着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变更!
你可以代位继承,代替你父亲作为第一继承顺序、大伯、姑姑、叔叔平分遗产。
因为没有遗嘱。假如全部继承房产,需要你大伯、姑姑、叔叔声明放弃房产继承。
建议:你找一个知名公益律师帮你出主意。
参考:《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没有遗嘱,只能适用法定继承。
你可以代位继承,即代你父亲作为第一继承人,和你大伯、姑姑、叔叔平分遗产。
如要全部继承房产,则需要上述三人,书面声明放弃继承。
具体问题你要想拥有这个房子的产权,需要你姑姑、叔叔、伯伯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