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企业工作十年没有劳动合同签订但买有社保,工作十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因超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再要求了。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自身的一种保障,没有签订并不表示你跟企业没有劳动关系,缴纳的保险,工资条,员工手册等,都能证明你和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跟企业之间发生质疑,这就是你最好的证据。请保障好自身利益。如能帮助你,望采纳,谢谢。
一样有
没有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