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地区是客家人聚居之地,素有“山歌之乡”的美称。客家山歌自古风行。历史上这里“渔人与樵子,唱彻百蛮天”;至近代“男女隔岭唱和,兴往情来,余音袅娜,犹存歌仙之遗风”。(黄遵宪《人境庐诗草》题记)从1949年至1953年,兴梅地区一些演出团体,用客家话演出了一批具有山歌特色的小歌剧和小演唱;后来有一些小戏套用原腔山歌填词或以山歌为素材编曲演出,群众觉得亲切易懂,称之为客家戏、山歌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