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起诉了多长时间才来消息,我老公因交通事故受伤,而对方没有赔一分钱,医药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

2025-02-24 15: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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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医药费等费用,那就保存好发票等各项票据,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书确定的双方责任和赔偿数额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