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解放后,在中共闽中工委和闽中游击支队司令部领导下,在涵江成立莆田县人民政府涵江办事处和涵江支前委员会,派借粮食、柴草等支前物资,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解放厦门等地。第二区(涵江区)公所成立后,莆田县人民政府涵江办事处撤销;涵江支前委员会并入区公所。
自莆田解放至1984年涵江建区前,莆田县区、乡两级行政区划先后10次调整,其中1955年5月的调整与涵江境内无关,故不列入。
1949年9月,莆田县划分为13区,395乡、街(保)。
1949年9月中旬,涵江境内成立第二区公所,为莆田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驻灌顶坡。下辖36乡、街(保):顶铺、埭里、吴江、码邠、卓峰、黄霞、黄塘、新洋、洞潭、孝义、宫下、苍后、霞徐、青年、前街、保尾、延宁、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安仁、双福、显应、楼下、港南、朱丰、双兴、陈桥、新浦、哆中、高美、哆后、杨芳、铁灶、芳山。
1950年10月,莆田县完成民主建政工作,废除保甲制度,划分为2镇、16区,378乡(街))。涵江境域划分为涵江镇和第二区(集奎区),下共辖38乡(街)。
涵江镇人民政府,驻灌顶坡,下辖11街(乡):顶铺、孝义、楼下、宫下、保尾、青年、前街(以上为街)、延宁、港头、苍后、霞徐。
第二区公所,与涵江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下辖27乡:埭里、吴江、码邠、卓峰、黄霞、黄塘、新洋、洞潭、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安仁、双福、显应、陈桥、新浦、哆中、哆后、高美、铁灶、后郭、芳山、鲸山、鳌山、杨芳、巷利。
1952年8月,莆田县完成土地改革后,根据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划分为24区,390乡(街)。
涵江境内划分为第二、第六、第八区,下共辖38乡(街)。
第二区(涵江区)公所,驻灌顶坡,下辖11街(乡):顶铺、孝义、楼下、宫下、保尾、青年、前街、霞徐、延宁(以上为街)、苍后、港头。
第六区(集奎区)公所,驻塘北,下辖14乡:集奎、洋尾、南埕、镇前、陈桥、码邠、显应、洞潭、双福、卓峰、黄霞、南林、安仁、埭里。
第八区(望江区)公所,驻铁灶,下辖13乡:新浦、高美、哆中、哆后、芳山、杨芳、后郭、鲸山、鳌山、铁灶、黄塘、新洋、巷利。
1954年7月,莆田县仍分为24区;乡一级部分行政区划有变动,由390乡(街),并为350乡(街)。
第二区公所,下辖11街(乡),不变。
第六区公所,下辖13乡: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埭里、陈桥、双福、安仁、码邠、显应、卓峰、霞林、苍林。
第八区公所,下辖13乡:新浦、高美、哆中、哆后、杨芳、后郭、鲸山、鳌山、黄塘、新洋、洞潭、芳山、铁灶。
1956年6月,为适应农业生产合作化的需要,莆田县划分为3镇、11区,158乡(街)。涵江境内除第二区公所改称为涵江镇人民委员会外,原第六、第八区所辖各乡,均并入梧塘区。涵江镇人民委员会下辖3个街:涵西(保尾,楼下,青年,前街,港头)、涵中(霞徐,延宁,宫下)、涵东(顶铺、孝义、苍后)。并入梧塘区的乡是:白塘(南埕,洋尾,镇前,集奎)、双安(双福,安仁,陈桥,显应,埭里)、高林(苍林,卓坡,黄霞,码邠)、塘后(黄塘,新洋,洞潭,后郭)、苍山(鳌山,鲸山,杨芳,芳山)、哆头(哆后,哆中,高美,新浦)。
1957年12月,莆田县撤区并乡,全县划分为3镇、48乡,镇以下辖街,乡以下辖相当于原小乡范围的高级农(渔)业生产合作社。涵江境内包括涵江镇、集奎乡、望江乡人民委员会,下共辖36社(街)。
涵江镇人民委员会,驻灌顶坡,下辖9街:顶铺、孝义、宫下、霞徐、延宁、青年、保尾、前街、楼下。
集奎乡人民委员会,驻集奎,下辖14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镇前、洋尾、南埕、集奎、后墩、安仁、双福、埭里、陈桥、显应、苍林、码邠、黄霞、卓峰。
望江乡人民委员会,驻铁灶,下辖1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芳山、铁灶、鳌山、鲸山、后郭、黄塘、新坡、洞潭、哆中、哆后、新浦、杨芳、高美。
1958年10月,莆田县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划分为12个人民公社,383个生产大队。
涵江人民公社由涵江镇和集奎、望江、石庭、蒲坂(园下)、梧塘、西天尾、南坛等乡镇组成,
涵江人民公社下设6个管理区:集奎、望江、江口、梧塘、西天尾、萩芦。
1961年6月,莆田县划分为12区,10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669个生产大队。
涵江人民公社改为涵江区公所,驻地和辖区不变。下辖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30个生产大队。
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涵江、塘北、集奎、望江、塘头、哆头、石庭、蒲坂、梧塘、西天尾、崇林、南坛。
1965年8月,莆田县撤区并社,划为2镇,15街;24个人民公社,590个生产大队。
涵江境内包括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
涵江镇人民委员会,驻豆菜巷,下辖9街:顶铺、孝义、前街、青年、保尾、楼下、霞徐、延宁、宫下。
涵江人民公社,驻灌顶坡,下辖49个生产大队:上梧、集奎、洋尾、后宫、南埕、镇江、镇海、江尾、陈桥、东墩、显应、周墩、双福、柯塘、埭里、安仁、涵西、涵中、涵东、卓坡、南林、黄霞、苍林、码头、都邠、新浦、高美、美尾、哆前、哆中、哆后、洋中、铁灶、芳山、杨芳、鲸山、鳌山、后郭、林柄、洞庭、新坡、黄厝、潭尾、巷利、三股、后洋、沁东、沁西、塘西。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区划不变。1968年9月,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涵江镇各街大部分合并,并普遍改名:顶铺街改名为革命街;前街和孝义街合并,名为朝阳街;青年和延宁街合并,名为革新街;保尾和楼下街合并,名为团结街;霞徐和宫下街合并,名为东升街。
1980年12月,莆田县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涵江镇人民政府和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恢复涵江镇各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合并和更改的街名。
1984年6月,成立涵江区,隶属于莆田市,下辖涵江镇人民政府和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划不变。同年10月,实行政社分开体制,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为涵江乡人民政府。1985年,涵江镇人民政府改称为涵江街道办事处。
1992年,涵江区被省定为综合改革试验区。1993年1月,重新调整全区行政区划,撤消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改设三江口、白塘、国欢镇和涵东、涵西街道办事处。随着福建省涵江商贸批发中心及一批专业市场的兴建,大量的行政、社会事会、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加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于1998年3月27日组建成立了莆田市涵江区商城管理委员会。立足三镇二办、商城管委会的基础和地理、资源条件,突出了三江口镇以治海滩涂养殖、白塘镇以淡水养殖和粮食生产、国欢镇以果蔬、畜牧生产为主导的综合开发作为主攻方向,涵东、涵西突出商贸城区优势,商城突出专业批发贸易优势。
区划详情
全区辖2个街道、9个镇、1个乡:涵东街道、涵西街道、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江口镇、萩芦镇、白沙镇、庄边镇、新县镇、大洋乡;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区政府驻涵东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