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这里的工作职责,是指被害人具有管理的权利和工作范围,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暴力伤害的,才可以认定工伤,应该排除私人恩怨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比如某工人没有按照操作程序工作,具有管理职能的干部进行劝阻,制止,纠正过程中,被工人伤害,或者现场其他职工发现及时进行制止,劝阻等被暴力打伤的,都可以认定工伤,因为工人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否则无法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