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户办理ETC卡需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凭生效的“申请表”、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不停车收费申请业务;单位用户则需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办理“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凭生效的“协议书”、“授权书”、银行卡及以上证件到管理处办理。
免费办ETC(高速路电子卡)申请及流程
一、申请资料: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张
行驶本正副本复印件两张。(注意副本上要有乘坐人数的一面)
工作证明(名片,工牌,工作证,医疗蓝本均可)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好申请资料,在业务人员的帮助下填写速通信用卡申请表。
第二步,银行收到申请表及备检资料后,代客户预存600元开设速通借记卡,领出电子标签,与客户约定集体(十人以上上门安装)安装时间。
第三步,客户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通过华夏银行官方电话95577查询确认借记卡中的余额后,将600元现金交与工作人员。并现场安装电子标签。(当时因限行等原因不能把车开到公司的客户朋友也不用担心,我们会把电子标签与安装表单一同交到您手里,您可在您方便的时间开着您的车到您就近的快通公司营业网点免费安装,安装过程不超过两分钟)。
第四步,信用卡寄到客户手中(审核时间一般在五到十五个工作日),信用额度在5000元及以上,将信用卡激活并形成第一笔消费记录(无金额限制)后的五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卡内全部余额(600元)的取出业务,这样不花一分钱,得到了一个价值400元的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