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称,2020年春节期间(1月24日00:00至1月30日24:00),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部署,做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
作者:郝昭
注:消息来源于交通部官微/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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