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为例,申请人在当地派出所领取表格填写后由所长审批。
上世纪七十年代,曾有一邻居递交申请表后,在等侯审批期间,所长多次暗示索要财物,后来把戒指给了所长并获得了批准。那个年代一枚金戒指的价值不低,邻居抵港后心有不甘,于是写信举报,所长应声落马,金戒指也物归原主。
内地居民若想在香港合法居留,一定要向内地政府申请单程证。由1980年到1997年回归前,单程证的审批权都在内地政府手上。
那时候都可以办理通过了吧,不清楚,有可能都是偷偷摸过去的。
两个办法,第一,偷度,第二,去公安部门办理出国护照。
97年之前,中国人去香港,需要在驻英使馆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