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毕业派遣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
凭签定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单位出具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带上以备教育厅审查)。(如只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未签定协议书的,还需返还学院颁发的原空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地落户接收函(如: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北京市《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函》;上海市《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沪审批表》;深圳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等,具体情况根据当地要求办理,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正式接收的毕业生[例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不需此接收函)等材料到学院航空港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
情况二: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准备与新就业单位签约的:
凭原就业单位出具书面的解约函(原件)和与原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解约相关手续(可以凭解约函领发新的就业协议书)后,与新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带上以备教育厅审查);凭新的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带上以备教育厅审查)、各地落户接收函等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
情况三: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准备改派回原籍的:
凭原就业单位的书面解约函(原件)和与原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学院航空港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解约相关手续后,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盖章改派回原籍。
4、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地点:保卫处户政科
毕业时户口申请留校的,持报到证到学院保卫处下户;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航空港校区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和改派后的报到证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改迁手续,龙泉校区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和改派后的报到证到龙泉驿区公安局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请妥善保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定,遗失不予补办,因特殊原因确需补办的,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毕业生个人档案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存根联),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盖章。
请毕业生按此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办理手续,方能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顺利办理改派手续。
可以在学校就业中心改派的,也叫毁约。只要没有达成毁约要负什么具体的责任,比如在协议书上明确写明交多少毁约金的话,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选择是挺难的,好好考虑一下。有舍必有得。要得就必须舍。派遣证是学校给毕业生的到单位报道的证明,因为没人一份,你只可能做一份工作,改派就是前一个单位解除协约后学校给你开的另外一份证明。
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