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其实应该不算是一个问题.按规定,房管局应该对你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无异,则可以收取复印件,如果对方坚持收原件,你可以要求其提供盖有房管部门档案转递专用章的复印件,那么便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或者你再到法院档案室取得一个档案件,也有异曲同功之效.
一般来说是应该要离婚证的……他们应该会在以后还给你原件,不会长期扣留。
你可以去找他们询问一下
话说 lz在电脑栏目里这个问题……囧
当然不对,按道理来说,离婚协议书应当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法院卷宗里留存一份。这三份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其他复印件仅只能做证明用。房管局办过户手续,理应只留下复印件证明就可以了。打个比方说,新买的房子还要交身份证原件,以后又需要再去派出所重新办?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难道他还要把你的离婚证原件也留下,以后需要了再去民政局再开一个?没这个道理。
把原件要回来,给他复印件就可以了。如果他一定要原件,叫他出示规定。再不行,就找他们局长。或者打市长电话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