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利法的配套法规,国务院以前制定的行政法规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但是,依照《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应叫做“条例”,因而“细则”的叫法就不规范了。
现在,国务院打算利用修订“细则”的机会,把“细则”的名称改为“条例”,以后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
具体参见: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gz/200811/P020081120532132239331.pdf
应该不是一部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