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卡与附属卡的关系是:同用一个信用额度,也就是一个"银行内部的帐号"进行管理,附属卡持有人消费的额度是主卡持有人的,一般只有直系亲属可以办理附属卡,如果因为是附属卡的钱到期日没有还,责任还是在主卡,主卡信用受到损害,个人征系统会把这个不良的记录记在主卡人身上.
附属卡持有人消费时签附属卡人自己的名子.
比如说,附属卡可以给孩子办,孩子花了钱,一定是家长给还了.
附卡可以不用承担一切责任的前提是主卡有能力承担责任,如果主卡不能承担是那附卡就需要承担了。你说的信用那会算到主卡的头上,消费签单的时候如果是附卡消费签附卡,主卡消费就签主卡。
1、主卡承担;因为附卡的存在就是以主卡为前提的
2、签附卡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