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交通事故里的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赔吗

2025-04-28 20:42: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然可以,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因为工伤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受害者同时获得这两项赔偿并不矛盾。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事故里的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金,由交强险、三责险以及肇事车辆的车主(单位)、肇事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1、如果是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的。
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回答3:

你好,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

  1. 工伤和交通事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个人认为应该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2. 但是,在实际处理中,各地法院针对此问题,处理结果不一样。比如杭州市可以得到准双份赔偿,但某些城市却是补差原则,也即工伤和交通事故哪个赔偿数额大,就按哪个标准计算。因此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回答4: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