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是传统的收费形式,即物业管理公司将管理费作为收入,扣除运作支出后的剩余管理费用则是利润,若管理费用收不抵支,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弥补。目前施行的“菜单式物业管理收费模式,就是包干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香港现行的一种收费形式,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向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并按一定比例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适当酬金作为物业报酬,物业管理费结余归业主所有,不足则由业主缴纳管理费补足。这是由业主或租户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财政预算测定交付管理费。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一、包干制是指业主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一个符合资质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然后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与其签定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服务的项目和标准,同时明确当物业管理企业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服务后,业主们应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一笔固定的费用,这笔费用的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企业享有或承担。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每平方米多少钱来确定,供暖也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多少钱确定。
二、酬金制则不同。酬金制给物业管理企业规定一个法定的利润率(或佣金),此佣金一般为管理费的8%-12%,其中,物业员工的工资比照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特点也由业主定。
酬金制这种办法和包干制完全相反,所有关于物业收费的规定,实际的开销全部分开。所有的收费都存放在业主监管的账号中,没有业主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法取出。只有法定利润(或佣金)才能转入物业企业的账号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