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聘礼,女方出嫁妆,小夫妻得到的是双方之和,那么应该加。如果不是……
应该写上的,因为婚后要两个人还贷款的,首付部分可以这份证明。这样好些。这样老人放心,老婆也会理解的,万一离婚,财产也好分割。
不加吧!我说现实点现在很多人谁和谁过一辈子还真是问题,如果你老婆和你将来不能在一起,那么分财产会麻烦,如果白头到老加不加都无所谓。
貌似,新婚姻法规定,房子首付男方付钱,就算加了女方名字,离婚了也分不到房子,只能分按揭的钱,,加不加无所谓吧
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们结婚了我也有参与还房贷的话为什么不可以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