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的按照抵押的先后顺序受偿,就房产受偿,前一顺序抵押权人完全受偿后,后一顺序抵押权人才能受偿。如果只有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在银行完全受偿后,后面两个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债权人有权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附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