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一)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二)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总额和购买资产的总额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达到70%以上;(三)上市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