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工作日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lijin.gov.cn/news/2012611/n231720400.html
结婚、离婚登记及补办婚姻登记证所需材料及办事流程
一、结婚登记:
(一)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结婚登记应出具证件、证明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须出具军官证或士兵证);
2、双方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军人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初审
(1)确认管辖;
(2)确认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确认当事人双方所持的证件齐全有效;
2、受理
(1)告知;
(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询问;
3、审查
(1)对证件、证明和声明进行审查;
(2)对当事人照片进行审查;
(3)计算机核查;
4、登记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
1、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离婚登记室接受审核;
2、婚姻登记员受理;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出具双方合影照片;
5、领取离婚证。
三、补办婚姻登记证:
(一)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利津辖区内的;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为利津县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
3、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二)补领结婚证须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三)补领结婚证的程序
1、初审
(1)确认管辖;
(2)确认当事人和委托人;
(3)确认当事人婚姻状况;
(4)确认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2、受理
(1)询问;
(2)档案补证;
(3)委托补证;
(4)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审查
对当事人或受委托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核对;
4、发证 (利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