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若尚在试用期内,需至少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通知用人单位,
若已经过了试用期,需要至少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自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继续工作相应的期限,用于交接工作,并给用人单位相应的时间来安排
其他人员接替劳动者离职所空缺的岗位。
2、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90条
补充回答;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行为,并非劳动者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对于用人单位涉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应依法发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相关可能涉嫌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必将承担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