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如果这个钱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并且没有收益一分一毛。则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这个可以在法院上申述。
有证据能证明他欠的钱没用在婚内生活的,可以不算共同债务
离了婚,谁的信用卡就是谁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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