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2、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二)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三)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五)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3、技术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A 1级、A2级、C级和B1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A 3级、A4级、A5 级、B2级和B3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专业作业人员
(一)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中,制造焊接压力容器的企业,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
⑴.A2级、A3级和C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10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4项合格项目;
⑵.A1级、A5级、B2级、B3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8名持证焊工,且应具备至少3项合格项目(非焊接容器除外);
⑶.D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2项合格项目。
(二)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
(三)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委托外企业进行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按照许可级别,配备相应的高、中级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由本企业负责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具备相应的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A1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或UT、MT、PT)高级无损检测责任人员1人;
⑵.C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或UT)高级无损检测责任人员1人,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2人·项;
⑶.A2级、A3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3人·项,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⑷.A5、B2级和D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2人·项,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⑸.B1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UT或MT中级人员各2人·项,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⑹.B3级许可企业需要进行无损检测的,应分别符合B1或B2级许可企业无损检测人员数量和级别的要求。
5、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
(二)具有满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专用库房和烘干、保温设备;
(三)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射线曝光室和焊接试验室。
二、 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满足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相应的专项条件。
1、A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A1级许可企业中制造超高压容器的企业,应具有满足超高压容器需要的机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应具有中、高级机加工人员至少2人。制造高压容器的企业,应有满足要求的热处理设备。
(二)A2 级许可企业应具备额定能力不小于30mm的卷板机和起重能力不小于20吨的吊车。深冷(绝热)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填料烘干、充填、抽真空设备和检漏仪器。
(三)A3 级许可企业中制造球壳板的企业,应具备能力不小于1200吨的压力机和经验丰富的球壳板制造专业操作人员。
(四)A4级许可企业中,制造纤维缠绕容器的,应具备自控缠绕机械。
(五)A5级许可企业,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持证电工至少2人和电气检测设备。
2、B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B级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气瓶爆破试验要求的专用场地和爆破试验自动记录设备。
(二)B1级许可企业,应具备气瓶连续制造流水线,制造调质钢气瓶的,应具备UT或MT无损检测设备仪,淬火、回火的热处理设施及外测法水压试验设备。
(三)B2级许可企业,应具备气瓶制造线。其中乙炔瓶应具备配料、搅拌、振动、烘干和蒸压釜等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应具备连续制造流水线和热处理及其自动记录装置。
(四)B3级许可企业,应具备专用制造设备和制造线;制造缠绕气瓶的应具有自控缠绕机械和固化设备。
(五)满足制造专门产品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
3.C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技术力量要求
1.应配备有足够的专职检验技术人员。
2.无损检测持证人员中应不少于2名RT中级人员。若无损检测分包时,RT中级人员至少有1名。
3.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20人·项。
(二)制造和检测设备
1.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能力的分包关系。
2.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卷板机(卷板能力一般为12~20mm厚)。
3.主车间的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际制造产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10吨。
4.具有足够的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包括自动埋弧机,手弧焊机等。
5.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检测时,应至少有1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检测设备。
(三)C1级许可企业,应具备铁路专用线。
(四)C2级和C3级许可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组装能力和试验设施。
4.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技术力量要求
1.无损检测持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RT中级人员。
2.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10人·项。
(二)制造和检测设备
1.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切割、焊接、钻孔、弯管、卷板及机加工设备。
2.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备。
3.主车间的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际制造产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5吨。
4.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检测时,应至少有1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