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家在青岛市四方区大水情沟村有一处房子,建于60年代,我们一家三带人世居于此,但无房产证,现此处正在拆迁,请问我可否属于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取得拆迁补偿?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