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人!公婆有他自已的子女,他们自已的孩子都不孝顺,有脸让儿媳孝顺吗
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没规定儿媳/女婿有义务赡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孝顺包含精神抚慰和物质支持两方面,法律没对精神抚慰做强制要求但对物质支持的提供方和获得方有明确规定。
怀孕五个月和老公做了八个多小时长途汽车,算上两边路上的时间至少颠簸了十几个小时去公婆家过年,婆婆见到不仅不高兴,还和老公说:“你自己还是孩子有了孩子怎么办啊?”(那年老公27岁)孕期没照顾过我一天,都是我妈照顾,我坚持上班,老公在国外外派,孩子出生前两天婆婆才来,什么都没做我还陪她逛商场请她饭店吃饭,陪了一天婆婆转天就生了,但是婆婆来了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我妈告状,说我家里乱,我都孕期最后一周了,老公当时也在国内回来两周了,她不说自己儿子不干活,却给我妈打电话埋怨我,他家人一分钟都没照顾孕期的我,还好意思来挑毛病。孩子出生第二天婆婆在医院就和我和说:“我不能留下来照顾你,我要回去给家里的老头子做饭”结果我去我妈家坐月子,婆婆住在我家又呆了半个月,婆婆妹妹来了,一起旅游
我想说我也是有儿子的人有一天也会做婆婆,如果在儿媳妇怀孕生娃照顾娃的时候不好好待她,在她最需要有人帮一把的时候躲的远远的,只顾自己去玩乐,还说这跟自己没关系,说谁生谁养这些话,哪个儿媳妇都会心寒的,人心换人心,婆媳之间既没有生养之恩,也没有帮扶之情,在儿媳最难的时候你不帮扶一把,这其实是在帮婆婆自己,在自己老了需要用人的时候媳妇能心甘情愿的照顾自己,如果婆婆只偏心女儿,好吃好喝伺候着,把钱都给了女儿,到老了病了媳妇不管也是活该,儿子怎么孝顺都是应该的,这时候说媳妇不孝顺真不好意思开口。
没有抚育关系,没有亲情基础,父母怎能和公婆相提并论?这就好比和你自己至爱的人结婚,还是和你父母为你安排闪婚的并不如意的人结婚,你更珍视哪一方?所有的良好关系都是要以感情为基础的,封建思想压迫女性,有些公婆心思不正,做人不端,愿意挑事,毛病多,又无文化,不懂道理,在与媳妇的互动中媳妇伤透了心,你还要媳妇对公婆毕恭毕敬,伺候屎尿,这不是违背人性吗?有些公婆,把儿媳当自己家私有财产,无论是语言和行为上缺乏尊重,碰到一个层次低的儿媳还好欺负,层次高的谁受你这套?什么社会了,夫妻感情不好都会离婚,你以为媳妇嫁给你儿子就卖身一辈子,凭你摧残,真是从根上就不懂道理,一定要互相尊重,尤其把好嘴巴,别乱放炮,话伤人,招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