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之余获劳务报酬2000元,应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如果10000呢?
2025-04-28 1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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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作之余取得一次性劳动报酬的,该报酬是独立的可与工资薪金区分的,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是指通过劳动应得的收入。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单次报酬低于8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报酬2000,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即应缴纳240元个人所得税。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三条条四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第四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 第十一条“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之规定,现对你提供的劳动报酬计算如下:

1、2000元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应纳所得税额=1200×20%=240元。

2、10000元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8000×20%=1600元。

因这我引用的上述文件中有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的规定,我举两个例子,算是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加成征收吧。

某君在某大学演讲,一次性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问该承担多少个人所得税?如果是85000元,又该承担多少个人所得税?

3、60000元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未加成征收时的应纳所得税额=48000×20%=9600元,
实行加成征收时应纳所得税额=(48000-20000)×20%×50%=2800元
故此人应60000元的劳务报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额=9600+2800=11400元

(注: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只处在20000元和50000元之间,没有超过50000元,所以只加成一次。)

4、对于85000元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5000×(1-20%)=68000元,
未加成征收时的应纳所得税额=68000×20%=13600元,
对于超过20000元但未超过50000元部分加成的应纳所得税额
=(50000-20000)×20%×50%=3000元,
对于超过50000元部分加成的应纳所得税额
=(68000-50000)×20%×100%=3600元,
故此人就85000元的劳务报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额=13600+3000+3600=20200元

(注: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既有在20000元至50000元间的,又有超过50000元的,所以要加成两次。)

其实还有一个更简便的方法,对应下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算,同我上面分步算的结果是一样的。我只是想列示一下依据文件计算的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有兴趣你可以试一下。

附表: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0,20000] 20% 0
2 (20000,50000] 30% 2000
3 (50000,+∞)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