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财物一万元以上应判多少年

2024-11-28 19: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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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本罪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只要已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抢劫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根据刑法规定,抢劫行为有以下四种具体表现:(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公私财物;(2)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4)聚众“打砸抢”中砸毁、抢走公私财物。

  上述四种抢劫行为中,理论上将第一种称之为标准的抢劫,第二种叫转化型抢劫,后两种则属于准抢劫。行为人只要有四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抢劫罪。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凡在列车内对旅客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如以语言相威胁、暴露或者暗示携带有凶器,或者依仗人多势众,对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等,强拿旅客财物或者以“借钱借物”为名,索取财物的,以及对旅客实行强买强卖,侵犯旅客财产权利的,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3 抢劫罪侵犯客体的双重性,决定其犯罪对象也有双重性,既包括人,也包括财物。其中的人,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也可以是当时在场的与被害人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人。其中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可以是合法拥有的财物,也可以是非法取得的财物或者违禁品。但一般认为,不动产不能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4 本罪主观方面限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据此,如果行为人只是为抢回自己被骗、被盗的财物或者其他合法债务,而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的,不能构成本罪。

  5 鉴于抢劫行为本身有较大的危害性,刑法对抢劫罪没有情节和数额的要求,因此,只要实抢劫行为,原则上都应当以抢劫罪论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除外。

  6 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抢劫的,应当以刑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的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把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当成一般财物抢劫的,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14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5号)

  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第三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回答2: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被抢财物没有找到,可能影响鉴定准确性,但是如果被害人确实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并且依据相关证人证明或者有关证据描述能确定被抢财物的性质,那么应该推断鉴定结论所给出的价值与该被抢财物实际价值相符。也就是说想鉴定该被抢财物的价值并不难。
该案件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就是,实施抢劫行为之前,他们之间已经达成了图谋抢劫的共识。有共同故意犯罪的合意。那么对被告人定抢劫罪是合法的,此时被告人被认定为是该抢劫案的共犯。该案应被定性为抢劫罪共同犯罪。这种情况下,即使被告人没有实施具体抢劫行为,但是那些实施抢劫的人是被告人叫去的,他就是本罪中的教唆犯。
第二种情况就是,被告人把那些实施抢劫的人纠集在一起并不是为了实施抢劫犯罪,并且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没有参与谋划抢劫行为,也没有实施抢劫行为,那么检察院以抢劫罪定罪起诉是不准确的,法院如果对被告人做出了抢劫罪的有罪判决也是不合法的,可以上诉。
但是以上事实的证明都必须以合法有效的证据做依靠,也就是说我国刑事审判是重视证据的。如果只凭当事人的口供或者主观个人认同,是不会被合议庭采信的。

回答3:

抢劫一万元,尚不构成抢劫罪中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不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因此,抢劫一万元,一般应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根据案件情况处以罚金。但是,如果抢劫一万元的同时,还存在其他加重处罚的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包括:1、抢劫的财物是救灾物资或者军用物资;2、在公交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3、抢劫银行;4、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甚至死亡;5、持枪抢劫;6、冒充军人、警察抢劫;7、入室抢劫;8、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回答4: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被抢财物没有找到,可能影响鉴定准确性,但是如果被害人确实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并且依据相关证人证明或者有关证据描述能确定被抢财物的性质,那么应该推断鉴定结论所给出的价值与该被抢财物实际价值相符。也就是说想鉴定该被抢财物的价值并不难。
该案件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就是,实施抢劫行为之前,他们之间已经达成了图谋抢劫的共识。有共同故意犯罪的合意。那么对被告人定抢劫罪是合法的,此时被告人被认定为是该抢劫案的共犯。该案应被定性为抢劫罪共同犯罪。这种情况下,即使被告人没有实施具体抢劫行为,但是那些实施抢劫的人是被告人叫去的,他就是本罪中的教唆犯。
第二种情况就是,被告人把那些实施抢劫的人纠集在一起并不是为了实施抢劫犯罪,并且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没有参与谋划抢劫行为,也没有实施抢劫行为,那么检察院以抢劫罪定罪起诉是不准确的,法院如果对被告人做出了抢劫罪的有罪判决也是不合法的,可以上诉。
但是以上事实的证明都必须以合法有效的证据做依靠,也就是说我国刑事审判是重视证据的。如果只凭当事人的口供或者主观个人认同,是不会被合议庭采信的。

回答5:

未成年抢劫,涉嫌抢劫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成年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