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中国根据残废者的残废轻重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将残废划分为四等六级: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必须有专人照顾的,为特等残废;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部分活动需要他人扶助的,为一等残废;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到重大影响的,为二等甲级残废。
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残废;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残废;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不便的,为三等乙级残废。
一身兼有数处伤残的,评定残废时以重者为准;如数处伤残合并以后,影响到劳动能力的程度相当于高一级的,按高一级评定。凡伤愈后并未影响其劳动能力者,如子弹穿皮伤肉,不列入残废等级。
当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时,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扩展资料:
自2012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
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评定
交强险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的“伤残”包括受伤和因伤致残二种情况,即赔偿因受伤或因伤致残而产生的损失。
但因在交强险中另有医疗费赔偿的特别规定,所以因伤或因残而产生的医疗费不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进行赔偿。
因此,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赔偿的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营养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七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
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受伤不一定构成交强险中“死亡伤残”的残疾赔偿范围;伤残的话要根据法医鉴定看是否能够评残,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就可以用交强险的残疾赔偿。
但是受伤之后不能评残的话,因受伤产生的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都能通过交强险“死亡伤残”项目下11万元的限额里进行赔偿。
第一,交强险是政府统一理赔,不存在那间保险公司不同的问题,
第二,交强险今年是12万2的保额,其中,
11万是死亡伤残,意思是死亡或者有伤残情况出现的理赔金,不论几级伤残
1万是医疗费用,意思是对方在医院急救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2千是财产赔付,意思是对方的财物理赔金,
发生双方意外后, 先由交强险赔付,
交强险赔付完再去商业第三者赔付,
例如,我撞到别人,治疗好了后,医院发票总价是3万,
就先由交强险赔付1万, 剩下的2万由商业第三者赔付.
另外, 单方事故有些可以免垫付,双方事故要先垫付一定要结案才可以进行赔付.
死亡不用解释吧
伤残,就是受伤的程度达到了评残的标准,
根据程度评几级残,评残并不只是医院说了算的
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标准,会有小小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