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楼主也看过条例了,是否能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就要看公司解除合同的理财由是否合法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你说到"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如果属实,单位裁减人是合法的.经济补偿金不用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你可得到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
按照你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满半年不到一年,按照一年计算,给你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代通知金
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如果没有的话,需要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至于你说的乘以2,呵呵,是给你双倍的工资,但是其中的一半不是在以前的工作中支付给你工资了吗?
可获得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但是具体要看公司是什么时候以什么理由来辞退你的
1.如果理由不充分或不合理(必须是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如果辞退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以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可以多拿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支付三个月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