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贾(假)宝玉,神瑛侍者(瑛:似玉的美石),即假的宝玉(贾宝玉),所以神瑛侍者是贾宝玉
2,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
就将此蠢物(通灵玉,石头)夹带于中,说明石头是神瑛侍者夹带来历世的,即贾宝玉出生时嘴里衔下的一块五彩晶莹的玉(通灵宝玉)
3,神瑛侍者本质是似玉的美石,即本质是石头,神瑛侍者(贾宝玉)和绛珠草(林黛玉)之间的“木石前盟”是对的
4,贾宝玉,真石头,神瑛侍者(贾宝玉)夹带了顽石(通灵宝玉)在其中,两者一体,也更顽固了他的石头本性,不被世道教化改变
5,甄宝玉不是神瑛侍者,贾(假)宝玉,本质是石头,甄(真)宝玉,本质是普通人,即使贾宝玉甄宝玉的人之初是一样的,但是在世道的压制下,只有贾宝玉(石头)的顽固本质才能不被改变,而甄宝玉则必然被世道教化改变
甄宝玉足以说明世道的力量之强横可怕,就算甄宝玉有和贾宝玉一样叛逆反抗的心,但如果没有顽石的坚定那是不能与之抵抗的
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描写看来,神瑛侍者为贾宝玉的前身,他对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曾有灌溉之恩。贾宝玉身上的通灵宝玉是由顽石变化而成的。
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原稿中写道:“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空空道人闻知“这一干风流冤家(即神瑛、绛珠等)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即石头)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
在程高本中,这边前面被凭空添上几句话,说:“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一回)”
程高本这样的改动,把石头当成神瑛侍者。可是却发生了许多难以理解的矛盾:前面写石头因为“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前面写石头遇见僧道后,即被那癞僧袖了而去,原来也是癞僧与跛道一起,“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的,这里却又说它到“各处去游玩”,并且自己“来到警幻仙子处”,成了“神瑛侍者”……这不能不让我们头疼!
所以,比较符合作者原意及逻辑的解释是:神瑛侍者浇灌绛珠草使其化为绛珠仙子,而神瑛侍者动了凡心要去凡间,绛珠仙子为报答恩情,就也要求去凡间,用自己的眼泪来报答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情。石头被夹带于中,跟随神瑛、绛珠等经历“花柳繁华”、“温柔富贵”。于是,神瑛侍者化为宝玉,绛珠仙子化为黛玉,那块顽石化成为美玉。所以,在宝玉出生的时候,便含玉(即石头)而生了。
贾家男丁名字均为一个字。故贾宝玉必也有一名的,宝玉只是他的小名。红学家大多认为,贾宝玉的名字为“贾瑛”
(这是引用的)我看的是脂砚斋评的庚辰本但内容与程高本在第一回是相近的所以同意这个答案。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个本但根据第一回大致应该这样理解。
呵呵~~~你的这个疑问应该这样解释~~我觉得不管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都是因着宝黛钗三人的名字来的~~而不是指那块补天的石头~~这样的答案满意么?
据我所知,贾宝玉就是顽石,甄宝玉才是神瑛。
贾宝玉是甄宝玉的幻象,是从神瑛那里复制出来的。所以黛玉和他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所以,眼泪还错了对象,本书才是悲剧。
神瑛侍者,瑛,指像玉的美石,本身就是石头的化身。所以木石前盟就没什么新奇的了。
那石头是女娲补天剩余的一块顽石,后来修的人形成为神瑛侍者。神瑛侍者转世成为宝玉,那块石头只是一种象征,来揭示宝玉的前世。其实,顽石,神瑛侍者,贾宝玉是一体的。
这也是让专家纠结的问题吧。我只把刘心武的说法贴这,希望对你的理解有帮助。
女娲补天剩余石 版本差异被误读
“常有观众认为,弃在大荒山下的女娲补天剩余石和仙界里的神瑛侍者,都是贾宝玉的前身,其实不然。”刘心武表示,这主要是观众所读版本不同所造成的差异。
“高鹗不仅续写了后四十回,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大量的改动。如果要知道曹雪芹的本意,古本中才有答案。”
刘心武表示,在古本中女娲补天剩余石仅仅是贾宝玉胸前宝玉的化身。警幻仙姑并没有把这个扇坠大小的石头变成一个婴儿,而是让它含在贾宝玉口中,夹带着降临人间。
按我的说法,红楼梦经过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很多东西是曹雪芹自己也还没有整理定论,模糊不清、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比如几个主角的年龄、季节时间等等),细节处尤甚,大可不必萦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