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解决我家的家庭纠纷吗

2024-12-04 15: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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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除此之外,还有刑法等法律制度保护。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其中前两项你家不符合,因为身体暴力须看得见危害结果。第二项应该没有。第三项精神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你爸的行为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关键在于你妈是否收到经森伤害,即是否产生恐惧、受辱的感觉。
构成家庭暴力的可以起诉离婚,并可多获得财产,其他的我没有看出什么很好的好处,你妈的情形不能构成虐待,是故只是民事纠纷,最多离婚时你爸吃亏点。
建议:找村里长者或者你爸比较崇拜的人劝诫,应该会有效果,对于店铺,你妈可以试着不插手,坐等亏本以示教训,你适当时候再添油加醋,劝其向善!
我希望你们家庭和睦——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