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下聘六万彩礼,需要退还吗?如果男方不离怎么办,女方没有(他性无能相关证据)但结婚两年了

2025-03-06 1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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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我是法治中国律师网刘克滥律师。以下是我的个人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已经结婚两年,个人认为彩礼不需要退还。

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