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证哪些办不了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乙肝携带者不可以办健康证。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有以下疾病是办不了健康证的:一、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可以对周围人群造成危害,影像学检查如果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的情况,是不能办理健康证的。二、肠道的传染性疾病也不能办理健康证,如果大便培养发现了霍乱弧菌或者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出现阳性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诊断,并且暂时办不了健康证。三、如果转氨酶出现两倍以上的升高,需要进一步检查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等情况,等转氨酶治疗正常以后才能再办理健康证
建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乙肝携带者不可以办健康证。
当然是体检的那几项有不合格的就办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