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款,从债务人出具欠条的当日起,债权人随时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所欠下的欠款。但此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只有两年,就是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当日算起,超过两年债权人没有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就意味已超过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 麻烦采纳,谢谢!
欠条吗?还抱歉~~估计你就是上法院也要不回来了~ 因为你无法说清是谁欠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