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对原告的利弊,律师说有好处,法院说没好处?怎么回事。

2025-04-06 09: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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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是否采取公告送达,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根本无从比较
2、退一步说,即使采取了公告送达,也只是法院无法正常送达的补救手段,没有利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