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个应该不能作为不出抚养费的原因。其实我们跟一个深层次的去考虑,孩子应该是双方的,不能一大人之间感情不和,而离婚后,就将孩子置之不理。孩子毕竟是流淌着自己的血液。所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抚养孩子。孩子并不是错的。所以作为任何一方都有必要。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是关心孩子的成长,如何让孩子能够快乐的健康的我茁壮成长。作为父母,我们更应该多了解了解孩子的内心,这个时候他的一些想法。孩子成长过程中离不开父母双方的爱与呵护,如果缺乙方,那么都会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性格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这个时候就不要纠结抚养费,自己只要自己有能力就一定要去当夫妻作为父母的职责。如果自己比却能力不够,但是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对,不能说不管,因为孩子毕竟是双方的。记住一句话,孩子没有错,错是错在我们父母
可以向当事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