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张单子的文字不解释了。
这里的问题还真不简单。这两张单子里里有无法解释的相互矛盾的问题。只就视力、屈光度、矫正视力相互的关系说点看法:
一、第一张单子。未散瞳的裸眼视力双眼均为0.8。快散后,双眼屈光矫正镜度为75度近视,矫正视力双眼均为1.0。——这些数据很正常。
二、第二张单子。
一 第一、二行两眼的裸眼视力怎么成了0.4¯¹,0.25了呢?
——这个单子和前一单子的视力差异过大,而且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原因。
二 第二张单子下面验光结果:双眼均是150度近视,而矫正视力却只有0.5,0.4+。
——① 裸眼视力都是0.8,怎么矫正视力会是0.5,0.4+,矫正视力还不如裸眼视力,这样的矫正还有什么意义?
——② 散瞳情况下矫正视力都是1.0,矫正视力就不应当是0.5,0.4+。
给人感觉,这验光的人就跟在梦游一样,别看病历写了不少,在数据上存在这么大的矛盾,怎么能让人放心配镜呢?
太蒙了,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