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但是没过户,现在能要回房子吗

2025-02-22 0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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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签了房子买卖合同,还没过户,可以要回房子。

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只要是没过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没转移。 

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扩展资料

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反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贷款支付房款,并不意味着买方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履行合同,通过其他合理途径筹措资金也是买方避免贷款不能风险应当考虑的问题。

实践中即使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而此时不同当事人反悔的实际处理不同,并且有一些反悔的理由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此时可以说是正当的反悔,那么就不用实际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不退还购房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购房定金。

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买卖合同

回答2:

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只要是没过户,产权证上还是你的名字,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你,不存在要不要回,因为所有权还没转移。
但是买卖合同是个债权,如果你不同意卖了,你不仅要返还购房款,还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回答3:

那请问拆迁款给谁